安娜被擒。
    场面一下尴尬起来。
    不要以为这种怪物都脑残。
    活久了的都精。
    此时为怪物逮到安娜。
    它现在时时刻刻躲在安娜的身后。
    刘醒非想凭借铳法打它都办不到。
    “放下武器,否则,她死定了,也许你可以放过她,但到那时,她可是未必能放过你。”
    这怪物说出了它的打算。
    对的,毫无疑问,它要咬她,给她度血,让她成为他这一族。
    刘醒非有些无奈。
    这是遇到了苟神啊。
    这么能苟?
    但他也没怒。
    “你想咬啊,那咬吧,你不会以为你,咬了她之后,她立刻就变身了吧!就我所知,真正的后裔不是那么好造的,没个二三五天的适应,是成不了你们血裔的。”
    刘醒非知道。
    这种阴暗的畜生有两种方法制造眷族。
    一是直接咬一口。
    但这样制造的,根本不算真正的血裔。
    这样急匆匆制造出来的,只是临时应急的血奴。
    是一种充当血包的奴隶,一种备餐。
    除此之外,啥也不是。
    现在世面上大多数的这种族群,多的是这种族裔。比较好笑的是,这些食物还以自己的身份在自豪。
    真正懂点事的,哪个不是缩着脖子过日子。
    也就这些什么也不懂的在跳。
    也对。
    在潜意识里。
    这些畜生以为自己能活很久。
    甚至是永生。
    其实。
    尸比。
    他们只是被制造出来的血包。
    就像放在冰箱里的食物。
    冰箱里的食物虽然能保存时间长一点。
    但它们最终的结局是什么?
    被吃掉。
    就算吃不掉,也会被倒掉。
    啊,对不起。
    人类的食物是被倒掉。
    它们是被处理。
    所以它们既不是血裔,也不会长寿。
    只是会比普通人活得久一些而已。
    但最终会完蛋的。
    只有被完成度血,有觉醒仪式,这样好几天时间,经历由死而生的仪式,如此才算是真正的血裔。
    在成为真正血裔之后,这些人会拥有可能且不止一种的特异功能。
    能变身成动物,或形态,能化成影子,能聚散无常,控制动物,如此之种种。
    不像那些血奴。
    除了力气大,恢复力强,别的什么也没有。
    不过。
    前者。
    血奴尚有救回来的可能性。
    哪怕再少,也毕竟是有。
    但后者。
    没可能的。
    那个怪物也是阴毒。
    他知道此点,所以才这么说,才要这么做。
    论及阴毒。
    刘醒非也许很残忍。
    但这个怪物难道又差了。
    这是一场攻心之战。
    就看谁的心理承受力强了。
    刘醒非果不其然,笑了起来。
    “你想把她变得和你一样,那你就要,赌一下了,我能不能把她救回来,如果我能,你这么做毫无意义,我会杀了你,折磨你,怎么样都可以,看我的心情。如果我救不回来,当多一个血裔朋友了,这世上那么多人,不差我朋友这一张嘴的,我养得起她,但是你就惨了,你肯定是跑不了了,你也带不走她,我会慢慢泡制你的。”
    怪物惨笑起来。
    黑色的血,从它嘴巴流出。
    “你做得到,就来试试。”
    正在这样说。
    它的脑袋开花了。
    真正,开,花。
    不止是血,还有脑子。
    不过,不管是血还是脑子,都是黑乎乎的,像是撒了酱油,一点儿也不新鲜。
    刘醒非和脱离危险的安娜.库波雅一起往旁边看去。
    那是一个人。
    骄傲的苏维娅。
    她手抱一杆长步狙铳,跳了出来。
    刘醒非有些想笑。
    “你怎么有这东西?”
    苏维娅骄傲道:“我是西极汽动步狙铳法比赛中的第二名,你以为我是为什么得的第二?”
    当然是努力。
    刘醒非好奇。
    “你睡觉都带上它我不奇怪,只是你这么努力了,为什么还是第二?”
    苏维娅叹了口气。
    “我虽然很努力了,但是,有时天才是不讲道理的。”
    回想起来。
    那是特殊的一年。
    当时的苏维娅仍然是个孩子。
    一个正在上学的女孩子。
    然后在兴趣使然下,她参加了西极汽步铳大赛。
    一个低调的民间活动。
    有钱人的游戏。
    人们觉得,如果是真铳,又野蛮又残忍,还很不安全。
    但如果是汽狗就无所谓了。
    可即便是汽狗,也是要比个一二三上下的。
    所以就有了这比赛。
    同时,汽狗和真正的铳又有什么区别呢!
    其实,是差不多的。
    给汽狗高手一把真正的铳。
    该杀人照样杀。
    但对于一些有钱人来说,就是一项不折不扣的娱乐项目了。
    原本,苏维娅是打算一鸣惊人的。
    但她只取得了亚军。
    没人会注意亚军。
    更不要说是民间团体比赛了。
    但苏维娅忘不了那个打败了自己的冠军。
    一个勒斯许的女孩子。
    虽然是梳了一把溜顺长直的马尾。
    但无论衣着还是性格,都更像一个少年。
    甚至让苏维娅暗想。
    那若是一个男孩子就好了。
    也许。
    她的白月光就有了。
    至少在那个年纪,那个时候,是这样的。
    好在那是个女孩。
    无论她性格也好,穿着也罢。
    但是她有容乃大,当然是女孩子。
    嗯,好像小了一点。
    但这是正常的。
    只有男人才喜欢女人大一点比较好。
    一天到晚担心食堂存粮问题。
    其实大多数女性不喜欢大的。
    那意味着身体会不自然要前倾。
    走路,站立,都会比较更吃力一些。
    好个球儿好啊。
    只可惜。
    当年一会。
    相互交流的只是几个眼神。
    她想说话。
    她也想说话。
    但是性格还是羞涩。
    最终,两人都没言语,什么话也都没说。
    不过那又如何。
    天下第二也挺好。
    此刻不就这样。
    苏维娅一铳子就把那个怪物的头给爆掉了。
    “等等,不对。”
    安娜突然跳了起来。
    她走了几步,回身道:“刚刚那一铳子,确定是打到了头?”
    苏维娅自信道:“我不会错的。”
    开玩笑,天下第二,她能出错吗?
    刘醒非笑了笑。
    “好了,不要怀疑,就是那样,一件事发生,即便再不可思议,当剩下的只有一个答案时,再不可思议也是事实啊!”
    安娜.库波雅难以置信。
    “窝热法克,这怎么可能,打了头都不死,血族没有这么恐怖吧?”
    刘醒非笑道:“挺好,这说明它们懂得遵守规矩,没有胡乱来。你过往遇到的,大概率是血奴,根本不是血裔。”
    安娜.库波雅道:“这不都是血族吗?有什么不同的?”
    刘醒非道:“血奴啥也不是,除了力量和恢复力,没有什么特别的。但是血裔就不一样了,它们数量稀少,并且每一个都有特殊能力。”
    安娜脸色有些不好了。
    她回想过往。
    自己曾经引以为傲的战绩,其实对手只是不堪的血奴?
    安娜忍不住问。
    “血裔和血奴不一样,是因为难杀吗?”
    刘醒非赞赏的看了她一眼。
    “你说的没错,血裔最大的特点就是比较难杀死,有很多厉害的,能把自己炼成很多的分身,你只要少杀了一只老鼠,一只蝙蝠,一只狼,或一条虫子,那怪物都有可能重生。这也是很多人选择放任的原因,杀起来太难,太费力了,那干脆就不杀了。”
    安娜有些狐疑。
    “这样是不是有些不太好?”
    刘醒非一下明白她的意思。
    血族如此难杀。
    能杀的又不去管束。
    那么,这样长久下去,这世界岂不是被血族给占领了。
    刘醒非明白。
    安娜过去一直在大普罗斯当普通人。
    即便超凡了,也是缩着,躲着。
    她对这个超凡的世界了解不多。
    虽然她经历了很多。
    一生之所遇,堪称传奇。
    可她都是被动的,是无可奈何才接触的。
    现在一下子接触到这个世界的真实,难免有些反应不过来。
    好在这些问题不大。
    对于这个世界的真实,刘醒非有足够的知识和经验慢慢教她。
    “安娜,你搞错了,这个世界很复杂,能收拾那些血族的高手层出不穷,哪怕是已经有了人才断档,人类的力量也不是区区少数的血族能动摇的。在很多人类中的大人物看来,这些血族只是一些小麻烦,只一点就让它们什么也不是,那就是大多数几乎全部的血族,都怕光,它们根本不敢站在阳光下,这是它们基因中最致命的弱点,有这样一个弱点,它们能做什么?之所以没人动手,只是因为目前这些血奴还不值得他们动手。没必要。打个比方,就算你在家里,很努力的打扫卫生,你能说你能把家里杀到一只虫子都不剩下吗?就算你某一时刻做到了,这种情况又能维持多久的时间呢?你能保证,只靠你一个人的力量,能一直这么的做下去吗?没有懈怠,没有放松?”
    安娜也忍不住笑了起来。
    这怎么可能做到。
    不管再怎么做,哪怕是用上了所能用的各种药,也仅仅只是能保证,在短暂的一段时间里是没有的。
    可是。
    不要多久。
    窗外的。
    下水道的。
    那些的虫子会十分从容的又出现在了你家之中。随之而来,蜘蛛也会出现。
    也许哪一天。
    老鼠和蟑螂也依然会有。
    你怎么可能让你的房子永远没有虫子呢?
    那些血族也是一样。
    他们就像虫子一样。
    躲在人群之中。
    即便你把它们一一找出来杀掉了。
    但还有地下在长眠的。
    还有躲起来的。
    还有在国外准备到你这来的。
    你怎么办?
    如果一直这样搞,天天检查,严打,那你的生意还要不要做了,国民的收入减少,国家的税款减少,你怎么办?
    很难办的。
    所以在这个世上。
    很多人明明知道,但只要血族老实起来。
    那就没事。
    可能你会说,这也叫老实起来?
    一个个跑出来狩猎,吃人,这也叫老实起来?
    要知道,正常情况下,做这些事的是血奴。
    血奴做的事,关我血裔什么事。
    此外,还有一点原因。
    人类之中,有一些人,他们是知道,成为血裔的下场。
    刘醒非告诉她。
    成为血裔,在一开始挺好的。
    一来能长久维持年轻的身体。
    或者说,是青春。
    二来也是时间久远。
    一个血裔,如果它愿意,在世间行走上千年也不足为奇。
    这漫长的时间,足够这个血裔学习到足够的知识。
    在这漫长的时间,你不要说学习知识了。
    你就是到工地搬砖也早早能够积累了很多的财富。
    普通人搬砖最多十几二十年。
    再多就要不行了。
    身体会跟不上的。
    体力下降。
    甚至会有一些什么病痛。
    前半生努力赚的钱,可能大部分都要丢医院里了。
    但是对于血裔来说就不一样了。
    他要愿意,能干一千年。
    当然,这只是一个比喻。
    没有哪个血裔脑子不好去搬砖的。
    再说古时人太别人的母亲会剥削了。
    搬砖也是赚不了钱的。
    事实上,身为一个血裔,最多一二百年,就能实现财富自由。
    就能在全世界各地置办下各处的产业。
    即便有一个地方出了问题。
    但其余的财富依然让你能够过人上人的生活。
    可是,这仅限于早期。
    你在早期,是这样的。
    英俊,漂亮,健康,优秀。
    你会有足够的时间,兴趣,去学习知识,找女朋友,或者说新娘,伴侣什么的。
    又或者,是真正的好朋友,同伴。
    在这个时间段,你会以为这个世界是你的。除了少数的一些伤害,没有什么能威胁到你。
    这样的生活。
    多好。
    富豪最多也就享受几十年。
    仅此而已。
    然后它就要老死了。
    但血裔,随便玩啊。
    可是,第一个灾难来了。
    对于血裔来说,当四百年过去了,它就危险了。
    四百年时间,血裔会陷入时间认知障碍。
    意识也会渐渐迷糊起来。
    如果不能控制,就会发疯。
    那个疯狂的血裔会发了疯一样不停的杀戮。
    这。
    是人类当中,那些大人物绝对不允许的。
    如果有人这样干,那这个血裔就惨了。
    它会被人类抓起来。
    不杀。
    一来杀起来费劲。
    二来,对于血裔,尤其是发疯的血裔来说,杀了它,反而是让它解脱了。
    哦,你发了疯,乱杀一通。
    然后就想那么轻易,像睡了一样的死去吗?别开玩笑了,哪有这么便宜的事。
    人类会把这种血裔封印在某件东西上。
    反正不会死。
    这个血裔会用自己的余生。
    受苦。
    生不如死的受苦。
    刘醒非之前对那个怪物说的,就是这样。
    不是厉害的大人物,往往是不明白这些事的。
    但刘醒非。
    毫无疑问。
    他就是那种比较特殊的大人物。
    刘醒非继续说。
    血裔这种生物,在经历四百年时,状况就会有问题。
    唯一能调节方法的,就是睡眠。
    只有长久的,高质量的睡眠,才能让血裔远离疯狂。
    当一个血裔不对劲,就会有人劝它睡觉去。
    假若不听。
    诸人就会渐渐远离这个人。
    等着这人发疯,然后被收拾。